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基本路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判断,并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据此,党章修正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基本路线的内容作了充实和调整。在总纲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述中,增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内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修改为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将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调整表述为“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关于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中,把目标调整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增写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等内容;把又好又快发展修改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增写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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