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
注重宪法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和协调。要确保内容相互衔接。在坚持党规严于国法的基础上,党章党规可以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要求;一些在党内法规中先行规定但更适合由宪法法律来规定的内容,要在完善和成熟后及时转化为宪法法律。要明晰各自规制界限。明确党规与国法各自调整范围,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具体事项原则上应由党章党规予以调整,但党章党规原则上不规定立法保留事项。要统筹党规国法建设。当前的重点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协调推进党规国法的规划、制定、修改、解释、审批、发布、备案、评估、普及等,确保二者在制定、实施、监督上相互协同,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合力。
以法治理念统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党规国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要求,始终贯穿公平正义这一追求,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要党规国法并重,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把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权力约束、权利保护、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贯穿到党规国法的立改废释、审查备案等各个环节,并加大执法执规信息的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作用。要加强管理。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两手抓”“两不误”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规守法、善不善于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考察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的党员干部。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敢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强化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做遵规守法的模范,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良好党内政治生态形成,并以党风带政风社风,在全社会构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良好氛围。
(作者:曹萍,系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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