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高波看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开,是下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一。首先,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行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其次,抓住检察机关人员转隶、留置权规范使用等关键点,优化再造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把执纪审查权和国家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后,加强全程规管和责任倒逼,以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实效,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贡献。
高波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乘着十九大东风,将放大改革部署“落地”效果,巩固压倒性态势的“增压”效果,通过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领导的“举旗”效果,以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护航”效果。
对于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万银锋认为,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治的尺度不松。
蒋来用表示,应继续加强法治反腐,继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效率和质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之后,反腐败的效果将更多释放。同时,要推进公务员管理改革,建立庸人、懒人淘汰机制,创新和健全公职人员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建立廉能政府,更加有效回应和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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