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机制,有力破解“四唯”问题
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关乎改革成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而执政的核心要素,是如何选人用人。
“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曾经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为目标,为解决“四唯”问题开出了“药方”。各地各部门以条例为遵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改革选人用人机制,着力破解干部选任“四唯”问题。
——严格组织把关,不简单以票取人。
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权重,改进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票从“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对唯票问题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同时改进推荐考察办法,多方面、多层次、立体式地考察了解干部,注重从谈话调研中听民意,从口碑中看德行,真实了解民意,正确集中民意。
——打破“一考定音”,依岗选人实现人岗相适。
各地各部门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方式,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测评方法,不搞凡提必考、凡提必竞、“一考定音”,不唯分取人,防止出现“考试专业户”,真正做到凭实绩用干部、根据岗位需要选干部。
——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单纯以GDP论英雄。
2013年12月,《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地各部门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脱贫攻坚等纳入考核内容,有效遏止“GDP冲动”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浙江、陕西、山东等地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科学设置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青海、贵州、河北等地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等指标的权重。
——用当其时,科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各地各部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打破论资排辈,既大力培养选拔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又把符合条件、年龄比较大的优秀干部及时选好用活,不搞硬性配备、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得到提高。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表示:“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注重民主质量、突出实干导向、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好各年龄层次干部等,让干部踏实干事,让组织科学用人,让‘四不唯’原则真正落在责任担当机制上,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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