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军厚植强军之翼
科技兴军可以追溯到抗战初期,1936年至1944年陆续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及其分校、第十八集团军工程学校、中央军委电信工程学校、延安炮兵学校等,为人民军队培养了近20万名各级各类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抗战时期,我军实施的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破袭战、伏击战、消耗战等都是抗战将士的伟大创造。解放战争时期开展的“军事大练兵运动”,各部队射击、投弹、刺杀、爆破等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新中国成立后,自力更生发展国防科技,用国产燃料试射苏制P-2型地地导弹、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导弹核武器试验、第一颗氢弹爆炸、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相继获得成功。我军军事训练领域也经历了科技兴军的历练,20世纪60年代的大比武、70年代的“三打三防”、80年代的合同作战训练、世纪之交的“辽阳集训”和科技大练兵,都是科技兴军的伟大实践,取得了巨大进步。我军向来注重对科技工作的领导。1977年成立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1978年国防科技大学成立;1982年国防科工委成立;1978至1983年,全军武器装备技术革新兴起热潮,完成1.2万多项,获奖的有4636项;1985年国防科学技术发展战略讨论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国防科技;1995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科技强军”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战略高技术领域,载人航天、嫦娥探月、深海潜水器、超级计算机、北斗导航、国产航母等工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7年,习近平主席强调必须下更大气力推动科技兴军,全面实施科技兴军战略。
我军注重创新驱动、注重国防科技从革命战争年代就开始了。核心国防科技是等不来、买不来、仿不来的,必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技兴军没有休止符,推动科技兴军,必须抓得紧而又紧,确保占领世界军事前沿科技阵地。
依法治军夯实强军之基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重要的治军思想。人民军队创建初期,毛泽东就极为重视军队纪律建设,倡导“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是八项注意)”,使军纪严明成为人民军队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重要特征。1930年5月,中央军委制定发布红军建立以来第一批条例,即《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明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进一步提出,要总结我军的实践经验,“制成条例或章程,以便普及全军,成为定制”。共同条令是有代表性的基本法规。1933年8月,中革军委颁发《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1936年颁布第一部《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例》,1951年原总参谋部颁布试行内务、队列、纪律条令(草案)。至此,人民军队有了共同条令的称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队法制建设步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兵役法》《军官军衔条例》《司令部工作条例》《政治工作条例》等相继出台。截至2012年2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军事法律17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军事行政法规98部,中央军委发布军事法规228部,原各军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发布军事规章3000多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首次鲜明提出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军被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
军队越是现代化、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我军革命化需要法治来强化,正规化需要法治来实现,现代化需要法治作保障。依法治军就是要将军队建设和管理的各系统、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各要素都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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