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论指导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
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新理论,有效地指导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新实践,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新成就。
经济发展实现了中高速的稳定增长。从世界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成功跨越还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都没能成功转入中高速增长的新阶段。日本1961-1973年间实现高速增长,年均增速8.78%,但高速增长结束后的1974-1991年间,平均增速降为4.09%,资产泡沫破灭后的1992-2015年间,平均增速仅为0.8%。韩国1963-1991年间实现高速增长,平均增速达9.57%,但高速增长结束后的1992-2007年间,平均增速降到5.68%,2008-2015年间又降为3.11%。我国2008年以来,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面临国内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但经济增长保持了中高速,2013-2016年平均增速达7.2%,高于同期世界2.5%和发展中经济体4%的平均增长水平,打破了“高速增长后必然进入中低速增长”的传统,为世界提供了经济发展的新经验。
经济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经过近几年的攻坚克难,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正在快速形成:消费已成为主要动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从2013年的47%提升到2017年上半年的63.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13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并迅速从46.7%提高到2016年的51.6%,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产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快速增长,2013-2016年前者年均实际增长9.4%,后者年均实际增长11.3%;2016年我国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从2013年的1.99%提高到2.08%,创新指数名列全球第25位,在中等收入国家中排名首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8月12日发布报告认为,中国正在继续转向可持续的增长,在很多领域取得进展。
经济体制改革完成四梁八柱性构建。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在此基础上,我国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基本完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使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和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民生取得明显改善。就业是民生之本,2013-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连续四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2012-2016年均实际增长7.4%,快于同期GDP增速和人均GDP增速;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基尼系数从2008年的最高点0.491下降到2016年的0.46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从2012年的2.88降为2016年的2.72,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也进一步缩小;2016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接近联合国确定的20%至30%的富足标准。
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基本成型。“一带一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周边国家贸易大幅增长,产能合作和跨境合作广泛开展,继在沿海开放和对发达国家开放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我国沿边沿江和对发展中国家开放的新格局;我国自贸试验区已形成“1+3+7”发展格局,成为新一轮开放重要平台;“亚投行”、金砖国家峰会、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立和运行,使我国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大幅提升;中国经济发展对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作用日益明显,2013-2016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30%以上,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居世界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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