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推动与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机结合
树立新理念。国家宏观管理层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意识;军队和军工系统要强化核心意识和开放意识;地方政府强化国防意识,党政军共同确立“开放、创新、跨界、合作、共享”的融合发展新理念。
创建新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加强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明确军地职能及工作关系,完善运行机制,释放体制改革红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高效落实。
探索新模式。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探索形成多维一体、协同推进、跨越发展的新兴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优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布局,积极探索统筹布局、需求牵引、功能各异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推动创新链、需求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有机协调、互相支撑,探索开放协作、前瞻引领、快速转化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模式。
借力新技术。突出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和物联网等技术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应用,加快推动跨军地、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密切协同,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打造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军民融合发展升级版。
塑造新形态。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塑造战争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演变的重要手段途径,通过打造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推动生产力和战斗力相互促进、生产方式和作战方式的相互融合,实现技术形态、经济形态和战争形态的同步演变、复合发展。
除法:优化军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
做好“除法”,就是优化营造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和市场运作有机统一的军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实现“战场”与“市场”两大生态系统的有机对接和协调配合,提高融合发展的效能效率。
优化市场环境。完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快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军品价格,削减交易成本,发挥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空间,更多通过市场平台实现需求和供给的精准对接。
改善政策环境。发挥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的组合效应,整体设计、协同互补,激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健全法治环境。加快军民融合法治建设步伐,逐步构建起体系完整、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社团组织等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信息发布、产品对接、技术转化、评估论证、资金扶持等军民融合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激发融合活力、降低融合成本、提升融合效率。
筑牢安全环境。建立完善军民融合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军民融合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完善军民技术交易监管体制,着力营造安全可靠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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