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发展活力动力充分释放的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东北老工业基地核心症结是体制机制问题。我们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治本之策,深入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累计完成改革任务255项。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省级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零审批”,审批时限整体压缩50%。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市场监管更加规范。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省属企业脱钩划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改造规范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清理退出“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等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日益浓厚,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3.8%,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4%。
着力深化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整体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在“减机关、强基层、转机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省扎实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日益彰显的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有机统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吉林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突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吉林特色,着力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41件,地方立法对振兴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建立,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程度不断增强。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全省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突出公正司法,扎实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检察机关“大部制”改革、法院系统“电子法院”建设、公安部门“大业务”“大数据”双平台建设等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突出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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