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依法治官,从严治上,始终是我军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抗战时期,红军功臣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触犯党纪军规,被处以极刑。近年来,郭伯雄、徐才厚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查处。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上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治军的“关键少数”,先后开展干部工作大检查、财务工作大清查。军委巡视组实现了巡视全覆盖,连续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这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这一改革设计,目的就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
原南京军区坚持问题导向,公开承诺彻底纠治“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奖金,超占住房、超配车辆、违规使用公勤人员,向基层连队索要文字材料”等顽症痼疾。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形成有责受监督、履责要考核、失责必追究的问责追究机制。
实践证明,法治建设是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的有力保证。从《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到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从《关于加强军队基层风气建设的意见》,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从《军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到《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的规定》……一个个法规,犹如一根根“篱笆桩”,合力打造出一套管住滥用权力的“制度的笼子”。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