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文化惠民: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素不相识的人围坐在图书馆中安静看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图书馆工作人员“为人找书、为书找人”,则是一次文化的传递。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从立法的高度保障公共图书馆的投入,让“书虫”的免费阅读没有障碍。
而此前,国家颁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范和界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十八大以来,我国着眼于实现文化小康,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其中一个重要制度设计和工作抓手,就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中央制定《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确定了14个小类22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国家标准。
贫穷不拒绝文化,扶贫离不开文化,文化有助于脱贫。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相衔接,坚持反弹琵琶、精准扶贫,助推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文化小康。中央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实施百县万村综合文化中心工程,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建设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让贫困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文化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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