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从《人民的名义》看新时期党员的“自我修养”

王瑜:从《人民的名义》看新时期党员的“自我修养”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通过了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部署,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方向指引和政治保证,更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新时期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当前,适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全面开展向常态化制度化发展之时,反腐剧《人民的名义》热播,剧中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深入人心,其“典型”言行恰是践行“两学一做”的生动体现,也成为新时期党员“自我修养”的表率。

最近一段时间,反腐剧《人民的名义》热播,收视率和点击率一度独占鳌头。其中几位共产党员的正面形象更是深入人心。从陈岩石、沙瑞金到侯亮平、易学习,尤其李达康等共产党员的形象正契合了当前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推行的“两学一做”的要求和标准。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中办再次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

学党章党规:不能因一己私利破坏党的形象

党章党规对于党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因此,他不止一次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党员。”为此,在他提出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要求我们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加强党的建设和治理。

为了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发展需要,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

因此,“两学一做”首先就是要学好全新的党章党规。这就需要我们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尊崇、遵守和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牢记党规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人民的名义》中李达康的形象,首先是一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纪律自觉,珍视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共产党员。这在他对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的表白中体现地淋漓尽致。他说,“对妻子女儿,不是不管,我是真怕违反党纪国法。”他保证,在与老婆欧阳菁分居八年期间,绝没有授意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他很感谢党花费心血将他从一个农村孩子培养成市委书记,还送他去日本、美国学习。因此,“绝不敢为一己私利破坏党和政府形象”。

这也正是一个新时期党员应有的修养,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更要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和立场,怀揣一颗感恩的心,与党同心同德,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不能乱来。

这也恰恰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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