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加的社会主义要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不断增加社会主义要素的道路。要让十几亿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享福祉,只能依靠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充分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和充分凝聚十几亿人民的共识,可以集中力量办国计民生的大事;也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中国的社会主义要素也将经历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不断演进的过程,目前我国已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下半场,已经具备诸如后工业化、人口老龄化、服务业现代化等发达社会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社会主人的地位,妇女解放、扫盲运动、赤脚医生等一系列运动措施,彻底打破了旧社会公共服务只集中在少数地区为少数人服务的怪状,这是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第一步,即消除不平等的制度奠基时代。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方面的最大成就是消除贫困,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进入21世纪后,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消除发展差距方面更得以充分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精准扶贫”等以消除城乡、地区差距和人群差距为目标的政策相继出台。
中国创造了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从1980年的88%以上下降为2013年的1.85%的“减贫奇迹”,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使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不是目的,全体人民、全部地区共同富裕才是宗旨。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可以通过中印比较得到佐证:作为另一个人口大国和经济维持较高增速的国家,印度的贫困人口变化轨迹在几十年间几乎和世界整体水平保持“平行”。这说明突破贫困陷阱不是仅靠经济增速和GDP规模作为物质基础就能自然实现的,如果缺乏适合的社会制度安排同样难以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显示出不断增加的社会主义要素体现在:
第一,城乡走向共同富裕。我国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和农业劳动力转移正在经历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民兼业化和农民工城镇化的新“四化”过程。随着我国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二三产业开始反哺农业;随着城镇化的日趋完善,城镇人口已经大大超过农村人口,使得城市可以带动农村;同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既增加了对三农投入,又减少了对三农的税费,进而促进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共同富裕表现在: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减小。改革开放之后,按照不变价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年份是2009年,2010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速首次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这之后随着后工业化时代来临、农村务农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以及国家持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下降。二是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减小。在价格水平不同的情况下,恩格尔系数是反映城乡差距的较好指标。我国的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开始均呈持续下降趋势,且两者间的差距不断缩小。
第二,地区走向共同富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地区差距可分为四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各发展指标趋同;20世纪90年代,各指标局部趋异;进入21世纪,大部分发展指标又开始趋同;未来20年,地区发展水平全面趋同。中西部地区发挥“后发优势”模仿和借鉴东部地区的发展模式,同时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西部大开发战略(1999)、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4)、中部崛起(2006)、京津冀一体化(2014)和长江经济带(2016)等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在具体区域一体化政策框架下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使我国的地区差距逐渐缩小、开始趋同,走向共同富裕。
第三,走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需要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又是难度最大、问题最多、压力最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之一。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长足进步。到目前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和各类人群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全面覆盖尚未实现,但各类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正在稳步扩大和提高。从2010年到2030年,社会保障体系将分为两步走,首先在2020年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到2030年实现高水平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