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比较严重。从中央巡视组反馈和工委掌握的情况来看,“四风”问题屡禁不绝、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一意孤行、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审批仍然过多过细、自由裁量权较大,有的部门重大项目投资和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审核把关不严,一些领域利益输送的链条尚未斩断,廉政风险较大;一些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没人抓、不敢抓、不会抓、不真抓的现象还没有杜绝。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受理信访举报22459件(次),同比增长302%;处置问题线索3428件,处分党员607名,同比增长119.9%。这充分说明,中央国家机关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必须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纪律建设的客观要求。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教育公开课,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揭示了违纪违规问题的思想根源,释放了纪律的震慑力量,既是对心存侥幸者的棒喝,产生“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也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保障了每一名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唤醒了每一名党员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从而筑牢党内监督的基础。要通过典型案件通报,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力,使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个党员的圭臬,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度。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从治标向标本兼治推进。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把“全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抓惩治和抓教育相统一、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发力增强教育效果。管党治党是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绝不可搞“温良恭俭让”。这既体现在“严惩”,也体现在“严教”上,要时常敲敲警钟。只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牢固树立预警观念、强化问题意识,善于从反面教材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敢于用“放大镜”查找“小问题”、用“扩音器”放大“微声音”,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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