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铁笼子”。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干部监督工作靠人盯人是不行的,要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立规,切实通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解决管党治吏宽松软的问题。一方面要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紧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关键环节、关键程序,建制度、补短板,推动形成用制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良好局面。近年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把2015年、2016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和“制度建设深化年”,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规定的同时,紧紧围绕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衔接配套、闭环相扣的69项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的制度。下一步重点制定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容错纠错、“带病提拔”责任追究、“12380”举报受理查核等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并重,加大制度教育宣传力度,对重要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让追责问责的利剑始终高悬在干部头顶,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和“稻草人”现象,真正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屏障。
(作者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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