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代表,散会就了”,过去很多地方乡镇人大职能虚化,给群众留下“撂荒”印象。
怎样让基层人大活起来,让基层代表动起来?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专门就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文件发布两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修改有关法律,加强了对地方人大的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也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要求。乡镇人大工作实现“三变”,呈现出新气象新风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蓬勃生机。
变化一:专职专干“有底气”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人民代表大会,也是人大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
“过去,基层一些同志对乡镇人大地位和性质存在认识误区,人大主席很多都被安排负责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人大工作经常‘撂荒’,人大干部处于‘配角’境地。”在基层人大工作10多年,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人大主席秦年海经历了乡镇人大工作的艰难与困惑。
“中央文件下发后,从省里到市县,各级党委用心策划、系统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秦年海说,大家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断深化,党委关注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建设,相关工作被县委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了镇党委书记直接联系人大工作制度,人大主席被明确专职专干,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也都足额列入预算。
“乡镇人大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势头,这些举措也使我们聚焦人大主业开展好工作的信心大增、底气更足、干劲更大。”秦年海说。
记者了解到,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重点对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集中作出修改。大多数地方修改了相关实施细则,半数以上地方制定或修改了有关乡镇人大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条例。这些举措为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
各地普遍设立了街道人大工委,天津等地还积极探索在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针对一些乡镇人大职责错位、工作偏移的问题,各地作出了明确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山东99%的乡镇人大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有的还配备了专职副主席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湖北,所有乡镇均配备了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武汉在全市156个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成为服务辖区人大代表的工作平台。
“中央文件下发后,省里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从体制机制各方面给我们鼓劲,大家都感到乡镇人大工作的春天来了。”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青云镇人大主席黄有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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