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健:政务诚信是筑牢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2)

平健:政务诚信是筑牢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2)

把握政务诚信建设的着力点

第一,从管理思维跃迁为治理思维。管理有主体和客体的界分,就是存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依照现在社会治理的理念,政府应该是保证社会稳定运转,经济快速发展的服务者和参与者。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以服务者的立场与思维去处理自身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人民公仆自然不能言而无信。

第二,从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政务诚信。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暗箱操作。二是全面完善监督制度。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专门的政务诚信监督部门;健全第三方机构监督机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三是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实行“官德”问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涉事部门,将政务失信次数和失信率等指标纳入政府机关的政绩考核。四是完善受害者申诉机制和群众举报机制。设立政务诚信举报电话,或以政府网为平台,便于受害者和群众及时反映问题。

第三,从重点领域入手建设政务诚信。政务诚信建设也要找准重点,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建设和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招商引资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及时查处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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