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官员半公半私的“职务消费”(3)

揭秘古代官员半公半私的“职务消费”(3)

阅读延伸

古代官员的“职务补贴”

古代官员的收入习惯称俸禄,但俸禄只是官员收入的一部分,官员在俸禄之外往往还有很多补贴。

魏晋以前没有品级制,但很多官员都有爵位和封地,在封地内可享有一定户数的食邑,如“万户侯”就是享有1万户食邑的侯爵,拥有爵位者可以“衣食其租税”,这是官员俸禄的重要补充。

唐朝官员的收入结构进行了多次调整,形成了授田、赐禄和俸料相结合的体系,俸料包括月俸、料钱、杂用等项目,其中料钱专门用于公务支出,这部分在官员全部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重。

宋朝官员的收入分为正俸、加俸和职田等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公使钱,也是一种“职务补贴”,发放标准视官员品级高下而定。

到明朝,各地方在正常赋税之外增加收费的现象十分普遍,海瑞任淳安知县,该县每年正税仅925两,但前任知县每年却收12950两,各种“乱收费”是正税的十几倍,正税上交国家,多收的往往就以各种补贴和办公经费的名义发放了。

清朝推出了公费和养廉银制度,主要用于官员的生活补贴和衙门的日常运作,这些收入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超过了正常俸禄,有学者研究,在清朝汉族官员的固定收入中俸禄只占22.2%,养廉银占68.3%,公费占9.5%。(陈文)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