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圆:打破“千篇一律”,让城市环境更温情(8)

摘要:城市发展越来越快速,变化也越来越大。然而,因为设计观念、理念和方法上的相似,也导致城市面貌越来越相似。于是,我们耳边总萦绕着“城市环境千篇一律”的声音。那么,城市的“千篇一律”如何去打破?如何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温情,人们生活得更加舒适呢?本期报告中,丁圆教授将从艺术的角度,为我们谈谈公共环境艺术与城市的关系。他指出,公共环境艺术未来的发展前途无量,它需要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改变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

70年代,日本开始引进欧美的百分比艺术法,比如从上面的表格上可以看到,神奈川县为了文化要建立“1%体系”,投入1%的资金去做公共环境艺术。名古屋市也提出了“1%景观工程事业体系”的措施。这就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气,这种风气导致大家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开始尝试性地用艺术的方式来解决城市的环境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自下而上的积极推动就变得很重要了。

根据2000年对日本国土交通省调查,日本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已有22个制定景观保护条例,通过条例的方式来推进公共环境艺术的发展。另外,有9个县正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占全部的三分之二。从立行政单位看,日本全国3252个市、区、镇、村当中,有339个已经制定了景观保护条例,129个正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在这样一个推手的推动下,普通的市民对于这方面的认知程度也非常高。

1968年,日本仓敷市景观条例开始制定,叫《仓敷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这部法律开始的时候主要侧重于保护文化性的、非物质性的东西。到1978年制定了《仓敷市传统建筑物群保护地区保护条例》,开始保护物质性的东西,比如建筑、广场、古树名目等,也纳入其中了。到了1990年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制定了《仓敷川沿岸传统建筑物群背景保护条例》。2000年的《仓敷市美观地区景观条例》,从区域范围、对象行为、建筑形式、经费 补助、管理部门等各个方面加以规定和鼓励保护措施。

在这里面,奈川县在公共环境艺术策略上又做了一次新的尝试,是第一个实施文化百分比法案的地方政府,这个法案明确了四个主要的事项:一是文化艺术1%体系:公共建筑建设费用的1%作为文化事业投入;二是确立行政形象政策;三是创作了出版物,提高公务员文化修养;四是普及行政的文化化,促进公务员行政管理的文化意识。教育和提高行政管理主体的思想意识,提升政府的公众形象,彻底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政策。

为此,奈川县建立了一个行政体系——文化行政推进本部(相当于一个部门)。这个部门有三个子项:一是行政文化推进会议,相当于一个专家讨论的机构;二是文化艺术1%体系推进委员会,也就是根据决议去做相关方面的工作;三是文化相关事业联络协调会议,换句话说,这里面可能会涉及到很多部门,这些部门之间如何相互沟通?所以联络、协调很重要,如果各干各的,最后就乱套了。这三个子层级的部门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结合,变成了一个体系化的能够相互协调的组织机构。

欧美的百分之一艺术法及实施案例,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美国“达拉斯市公共艺术政策”。在达拉斯的公共艺术策略当中,很明确地提出了公共建设投资的1.5%购置,不是1%,也不是3%,它取了一个中间值。那么,这1.5%的资金如何运用呢?它规定得非常仔细。第一,1%是用来购置建设的费用,也就是说我要拿出1.5%的资金,其中的1%,也就是三分之二的费用用来设计、购置、建设整个空间。那么,以后肯定会涉及到维修、维护、相关的活动,怎么办呢?剩下0.5%的一半(也就是0.25%)用来进行日常维护。环境需要有人去修缮维护,它做了一个明确地资金保护。另外一方面是相关的活动,比如刚才我们举的例子,圆明园当中可能会出现中秋时节的活动,活动参与的费用它也做了明确规定——0.25%的资金用来做相关的活动和推广、宣传的费用。1.5%的公共资金,从购置、设计、建设到后期的维护、运营、管理、活动都做了很明确地切分,来保证资金高效的利用。、

同时,这个创作与公共环境结合得到底好还是不好,市民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有意义的,需要做出一个评判。因此,在里面还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如果大家投票,经过探讨、专家论证,结果创作不好,要把它拆除。在拆除的时候,公有资产必须经过一个拍卖、销售的过程。哪怕是1美元,都要经过这样的过程。这里面15%的费用是要给到艺术家或者艺术创作者手里的。那么,你想想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荣耀,同时也可能是一个很强烈的批判。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东西投入了1000块,把这个东西做出来了,结果最后大家评判认为,这个东西要拆除,但是卖废铜烂铁可能只卖出去1块钱,但你还要到市政府去领出1毛5分钱,那对于创作者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奇耻大辱。所以创作者应该对自己的创作和公众负责,应该有很强的责任心、自觉感,否则你的项目就会被钉在耻辱的柱子上。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这样一种特征的确立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体系和制度的保护。那么我们看看它的结果,通过这样的手段和方法,美化了城市,创造了个性,提高了环境的品质,教育和宣传方面也获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根据1990年统计的数据,它吸引了游客,提升了产业的品质,直接贡献达到了4420万美元。它的背后提升的联动效益和对城市的自豪感,以及教育宣传所带来的社会效益,那是无可估量的。

那么在这里面,我们要学习的除了这个制度以外,就是如何选择改善环境的机制和方法。首先,有一个评选委员会,这个评选委员会按照制度来说,要有社区代表、艺术家、建筑师,与物质性环境结合,肯定要有景观设计师,还有城建管理方面的代表、政府的代表,这些代表人物构成了评选委员会,来公正、客观地选择好的艺术创作。

在评选出作品以后,还要由艺术委员会对它进行二次审核。二次审核里面又涉及到公共、公园、绿地等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相当于我们的园林局、城市管理、规划方面的专业人员;还有与艺术相关联的,比如说艺术家、艺术策展人、艺术评论家、学者等专业人士;还有主管文化事业的行政部门,比如我们的文化局、文化事业委员会、文联这样的机构里面的代表性人物;还有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同时对公益事业非常热心的市民代表。这些人构成了艺术委员会,对评选委员会选出来的公共环境艺术作品,进行二次确认。确认以后,交给像园林局或者是文化局这样具体的执行单位来执行,并且形成各种各样的审批程序,最后得到认可。所以它涉及到艺术评选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部门)和政府的行政审批部门四个部门,最后才能决定作品的出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