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
习近平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谈到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担任总书记以来,习近平在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曾做过一系列重要讲话。人民论坛网小编梳理了相关内容,以飨读者。
一、论督促检查工作
“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
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做好督查工作,对于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推进各级党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意义重大。
——浙江省委办公厅根据习近平同志2005年1月7日讲话记录整理
“督查工作不要怕得罪人”
每一位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坚强的党性观念、无私的品格,敢于反映问题、揭露问题。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你们不要怕,这是省委授予你们的一项重要职权。督查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用好这把“尚方宝剑”,无私无畏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浙江省委办公厅根据习近平同志2005年1月7日讲话记录整理
“抓好改革督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2016年7月22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投入更多精力抓督查”
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
——2017年4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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