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加强全军纪律性,修订和重行颁布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发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训令要求各地各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为什么要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方面是由于其“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故作统一规定;另一方面是当时国内政治形势发展提出的要求。和训令同一天发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指明了这一点。宣言首次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革命口号,号召解放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担负起“我国革命历史上最重要最光荣的任务”,同时“必须提高纪律性”,“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
当时中国革命进入一个崭新历史时期。解放战争进行了一年有余,随着各地军民奋勇斗争,到1947年下半年时国共两军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从此刻起解放战争进入关键性的下半场。人民解放军在相继打败了数百万国民党军队的“全面进攻”和“重点进攻”后,终于赢得战争主动权,开始转入战略进攻。在这一背景下,解放军各部之间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问题,新解放城市和地区部队政策、纪律执行问题,对待俘虏政策、纪律执行问题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才能满足革命形势由老区向新区、由农村向城市、由局部向全局迅速铺开所提出的要求。
“行百里者半九十”。怎样才能迈好通往全国胜利的最后关键几步?毛泽东敏锐地找到了一把钥匙——纪律建设。他认为:“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最后和最有决定性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就是要使党的干部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就是要使党的政策在全党更能统一贯彻,就是要克服党内思想上的经验主义倾向和组织上的无政府无纪律倾向。”在全党方面,毛泽东建立起严格报告制度,强调“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并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开展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检讨活动;在军队方面,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深入三查三整,开展新式整军运动,加强军队纪律建设。这些举措取得了巨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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