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带一路” 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地带和优先领域
《合作规划》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推动共同制定实施双边、多边、次区域和区域生态环保战略与行动计划。分享绿色发展实践经验。归纳总结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实践经验,呼应绿色发展需求,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推动将生态环保作为沿线国家绿色转型新引擎。
到2025年,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以六大经济走廊为合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人员交流水平;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保信息支撑;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资金呈现向环境友好型产业流动趋势;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环境产业合作平台。
到2030年,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深化生态环保合作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合作,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及沿线国家,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绿色、繁荣与友谊的“一带一路”。
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环保标准和实践,提升低碳化水平。共同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与循环再利用及示范。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制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政策工具,从生产、流通、消费的全产业链角度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积极推进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建设,支持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在国际贸易中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
促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开展沿线国家绿色投融资需求研究,研究制定绿色投融资指南。以绿色项目识别与筛选、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为重点,探索制定绿色投融资的管理标准。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推动设立专门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基金。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合作。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合作,实施一批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推进生态保护合作。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东南亚、南亚、青藏高原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伙伴关系建设。
尤其要重视加强核辐射安全合作。分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等国际组织的各类活动。推动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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