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实践品格”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其鲜明特性之一就是实践性。马克思主义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世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落到研究我国发展和我们党执政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来,落到提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办法上来。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在实践和理论上进行探索、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发展着的实践。但就目前来看,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解不深、理解不透,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功力不足,导致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许多重大问题常常是“失语”“缺场”或“文不对题”。在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也面临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和失去活力的危险。为扭转这种局面,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就不能囿于书斋,而应在鲜活的社会实践中体会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戒除脱离实际、夸夸其谈的不良学风,逐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走进一线的学术自觉,努力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表明,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应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不辜负这个时代。
(作者单位:中央编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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