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意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在本轮巡视反馈中,一句话被反复提到,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分析认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巡视,鲜明地体现了政治巡视的特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无论是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还是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本轮巡视的31个对象中,有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社等新闻舆论单位,有中国作协等文艺创作单位,也有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等党性教育单位,它们都与意识形态工作密切相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巡视是对“四个意识”具体落实情况的体检,也是立足当前世情国情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党的工作的抓手。
在27家专项巡视单位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较为普遍,如“编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得力,对重要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把关不严”“对授课内容把关不严”“政治敏感性需要加强”等。同时,在4个巡视“回头看”省区市中,意识形态问题也同样存在,如甘肃、广西。
对此,各被巡视单位根据巡视反馈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整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的出台制度性措施加强落实,如甘肃出台《甘肃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评,如广西督促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有的加强课堂管理,如国家行政学院针对个别外聘教师在课堂上宣扬公民社会错误观点,党委同志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反思和自我检查,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光斌说:“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我们积累了更多的政治自信。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强调就是政治自信的表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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