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
习近平同志指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充满活力。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目的是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防止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制定和公布,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36年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什么要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标题中“新形势下”的说法,实际上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对于“新形势”,我们可以作出多方面的解读。“四大考验”就是其中一个方面。首先,经受住执政考验很不容易。在去年的“七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同志重提“赶考”的话题,谈的就是这一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也都非常严峻。尤其是市场经济考验,可以说是最严峻的考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发展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如果被引入党内政治生活,就一定会出问题。有人把它引入党内,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没有经受住这个考验。“新形势”还可以作别的解读,习近平同志多次讲的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也是重要表现。很多新的历史特点,应对起来也很不容易。比如,我国发展了、强盛了,但国际社会有人不希望看到中华民族真正实现伟大复兴,不断给中国制造麻烦。能否处理好这些麻烦,就是一种重大考验。
总的来说,“新形势”对于党的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党内还存在着不完全适应的一面。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所作的说明,指出了这些年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比如,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很少见到文件讲党内的问题讲得这么多、讲得这么尖锐。为什么要自曝家丑?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就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党的纪律规矩存在宽松软的情况。有些方面有规矩,但是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也有些方面的规矩过时了、不适用了;还有些方面没定出规矩。所以,应该把党内的各种规矩特别是政治生活的规矩制定出来、完善起来,然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甚至违反,那就要让其付出代价。显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总结了我们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反映了党的建设的时代特点和要求。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
习近平同志指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按原则处理党内各种关系,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的十二条准则,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准绳、判断党内是非曲直的标准。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必须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这些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尺子和依据。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
习近平同志指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
党员、干部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谁违反了纪律,不管其地位多高、资格多老,过去有什么功劳苦劳,都应当受到批评教育;严重的要受到党纪制裁,直至开除党籍。要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党的各级组织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05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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