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2)

李建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2)

前几年,“宪政”问题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热点,甚至有人提出中国梦就是“宪政”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依宪执政”,个别学者对此曲解为是中国要搞西方“宪政”,这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是严重的误导。大多数中国学者认为,“宪政”的西方政治色彩非常浓厚,是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标志。在对西方宪政来源历史进行客观分析之后,就可以发现西方宪政的实质。西方宪政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成果,它的理论基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个人主义价值观,它代表和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规律告诉我们,掌握政权之后的资产阶级,必然要利用包括宪政在内的众多国家机器来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恩格斯曾深刻指出:“自由竞争不能忍受任何限制,不能忍受任何国家监督,整个国家对自由竞争是一种累赘,对自由竞争来说,最好是处在一个完全没有国家制度的状态,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削他人……但是,对于资产阶级来说,无产阶级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资产阶级即使为了使无产阶级就范,也不能不要国家,所以他们就利用国家来对付无产阶级,同时尽量使国家离自己远些。”西方宪政之所以要设计出多党制、三权分立、新闻自由和军队国家化等众多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其根本目的正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的利益。“宪政”是有特定含义的,个别人之所以不顾国情鼓吹“宪政”,实际上是要用西方的政治制度来否定我国的政治制度,最终目的是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瓦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坚持“改革新思维”,接受西方“宪政”的诱导,在宪法中取消了苏共的领导,结果是多党制在苏联合法化,坚持苏共的领导反而“违宪”,这成为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苏东剧变的惨痛教训已是前车之鉴,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积极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但绝不照抄照搬他国政治制度,坚决排除所谓“普世价值”和西方“宪政”等错误思潮的干扰,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影响力研究”[编号:YZDB 2012-57]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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