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扎根基层30余载 做群众的贴心人
距江津城区50公里的蔡家镇,地处江津的南部山区,也是江津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的驻地所在。今年51岁的徐驰,在这个山区法庭已经干了20年。
1985年,20岁的徐驰被分配到原江津县法院柏林法庭。“1996年,我调到第二人民法庭,就再没挪过窝!”徐驰笑着说,身边的同事换了不少,现在他已是法庭的“老人”了。
从走上法官岗位至今,徐驰办理的案件已超过4000件,每年审结率在98%以上,调解率超过75%。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善于总结的徐驰,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审判“三严”理论。
“办案子,程序必须严。”徐驰说,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子,从文书送达到审理,再到裁判,他都坚持按程序进行。31年来,徐驰办理的案件无一例违反法律程序,每次案卷质量评查都以高分通过。
“我们办案子,证据必须严格把关。”为此,在案件的审理中,徐驰都会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让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
“严于律己,不徇私情,法官才能公平办案。”徐驰说,对案件当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满意。
30多年时间里,徐驰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没有矛盾激化、也没有上访。在众多案件代理人、律师和当事人眼中,他是一位“农民的法官”,更是一位扎根基层的“贴心法官”。他多次被江津区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被江津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被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2.诚心为民 办群众满意的良心案
“徐老师办案子是用良心在办!除了按流程办案,他更多是用心用情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江津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年轻法官小龚这样评价徐驰。
2013年11月底,法庭突然来了10多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要找法官评理。
“大家不激动、不生气!喝杯水,我们慢慢说!”见状,徐驰赶紧放下手里的卷宗,上前询问缘由。
原来,3年前的农网改造建设工程,因包工头和电力公司账目没结清,导致17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一直没有兑现。
“大家放心,我一定尽最大努力帮到大家!”就这样,徐驰成了这起欠薪案的承办法官。
他一方面积极为农民工联系法律援助,引导其进入正规诉讼渠道;另一方面与包工头和电力公司积极协调。
经过2个多月的奔走和协调,30余万元的工资终于发到了170多名农民工手上。为表示对徐法官的感谢,农民工们把锦旗送到了徐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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