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现象”与“本质”相统一的辩证法,坚持“治标”和“治本”的辩证统一
按照“现象”和“本质”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全面从严治党要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没有离开“标”的“本”,也没有离开“本”的“标”。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
一方面,“治标”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积极解决任何不良现象和问题,对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所有问题和不良现象,都要认真对待,切实解决,努力消除。当前来讲,对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也是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要着重解决,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露头就打、执纪必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那些敢于触碰纪律“红线”,特别是顶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使全体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另一方面,“治本”也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从理论上讲,领导干部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无非靠两个方面来保证:一是“自律”,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他律”,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是两个须臾不可分离的重要环节。对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说,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是思想建党的要求,强调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精神追求,力图管好思想“总开关”,尽量做到“自律”,也要加强党内法规、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有效的“他律”。尽管两者一柔一刚,但犹如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遵循“领导”和“群众”相统一的辩证法,坚持“率先垂范”和“上行下效”的辩证统一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为之而奋斗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需要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而中国共产党也需要一批优秀的先进分子来引领、组织和领导,才能成为一个坚强的集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担负起神圣的历史使命。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伟大工程而言,一方面,要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发挥骨干和英雄模范的作用,使领导和群众更好地结合起来。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关键少数”,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关键群体。也正是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只有党的中央领导层、高级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的规矩和纪律,才能不断增强政治智慧,提高领导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担负的历史责任;只有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起到上行下效、一呼百应的效果,带动和领导全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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