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式、重大突破
——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不断迸发
正在进行的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还是第一次。这是中央巡视首次派出“流动哨”,更加机动而灵活。
从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开始探索“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到第三轮巡视,在常规巡视的同时又着手开展专项巡视,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到第六轮巡视起,实行“一托二”乃至“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增强其针对性;到去年的第九轮巡视,首次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杀“回马枪”……4年多来,类似的“第一次”层出不穷。
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新打法,巡视制度的不断探索创新,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中央组织部对巡视移交的、反映较为集中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已处理纠正和追究问责1100多人。
在纪检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的同时,顶层性、全局性的党建领域改革也开始启动。
2016年11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通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解决职能交叉重叠、力量分散等问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为这一重大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明确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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