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监督应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
“古人说:‘拒谏者塞,专己者孤。’”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如果把监督当成挑刺儿,或者当成摆设,就听不到真话、看不到真相,有了失误、犯了错误也浑然不知,那是十分危险的。”
拒绝监督、脱离监督,换来的只是一时的飞翔快感,最终将备尝自由落体的痛苦。从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权力滥用,干部也会受惩处。从这个角度讲,严管就是厚爱,监督是为了让干部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防止小错成大过。
“监督,不只是监管,也包括督促,让被监督者及早改正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党内监督就像警报器,在错误苗头出现时,提前预警,猛击一掌、叫醒干部。”一名纪检干部说道,“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过程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一以贯之,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落实最能说明问题。”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四川省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党员干部达23216人次。而山西省发生塌方式腐败后,省纪委对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合理运用“第一种形态”,让一批有轻微问题线索的干部放下了包袱。
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要求。“想清楚权力是谁给的、为了谁、监督是好是坏,接不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也就不难选择。”吉林省辉南县纪检干部师慧认为,“只有想明白这些问题,接受监督才会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
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不仅靠个人觉悟,更靠管用的制度约束、有力的贯彻执行。“目前,党内监督体系越来越健全。各级党委、纪委应切实担起‘两个责任’,严格制度执行。”河南省舞阳县纪检干部龚洋浩建议,“同时,支持外部监督发挥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构建八小时内外全覆盖的监督圈,倒逼领导干部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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