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构建制度贯彻执行体系——确保制度运行的适时性与协调性。形成严密统一的制度汇编。要及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归类,使“立改废”工作常态化。要将制定的制度汇编成册,方便决策者、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随时查找学习,精确把握。
强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榜样和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
完善制度的反馈评价机制。通过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评以及对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对新制度进行效能评估和评价。制度建设机构要根据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公信力与执行力。
第四,构建制度监督检查体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监督是前提。要积极维护党内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对制度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完善监督责任制,形成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
重点监督是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重要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定期开展执行情况集中督查,及时总结情况,找出问题,狠抓整改,抓早、抓小、抓苗头,使他们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
全面监督是保证。要注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横向层面,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部门作用,按照岗位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将遵守、执行和创新制度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的重要参考因素。纵向层面,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着力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检查指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着力加强对本部门职工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考评、问责问效,形成强有力的制度执行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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