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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劲: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公平正义——解读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

(三)内容上具有充分的可靠性

最好的表达方式不是精美的辞藻,而是用事实说话。最好的事实呈现方式也不是文章的逻辑结构,而是用数据说话。所以我们看到今年的《报告》用大量完整、准确的数据来展现法院在2016年的工作,全文总共大概用了117个数字。当然,数据本身是可以有选择的,报告者也惯于选择那些工作做得比较好、能够成为亮点的数据,但是我们也很清楚,年度工作报告这种性质决定了很多数据是无可选择的。不管你喜不喜欢,不管这方面是不是亮点,这些数据必须要在《工作报告》中有所体现。案例的受理数据、结案数据、人均案件受理数据、结案标的额数据,这些数据是衡量法院工作必不可少的,而且具有相当的确定性、真实性,不大可能被报告者主观篡改,也很难被修饰或者形容。

从2017年最高法院提供的数据来看,2016年,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达到22742件,审结案件20151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了42.3%和42.6%。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2303万件,审结、执结案件1977.2万件,结案标的额达4.98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18.3%和23.1%。虽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它可能就是一个数字,但是纵向比较来看,今年这个数据的增长是惊人的。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法院工作量的增加是非常明显的,或者说工作成就的增长是非常突出的。我想,这样的数据确实可以让最高法院乃至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有一种“获得感”,这是他们一年工作重要的成就。公布出这样一些数据来,我想这也是法院自信的一个来源。我甚至想,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在人大的通过率取得了历史新高,很重要的或者很基础性的一个来源就在于法院的工作摆在那里,巨大的案件受理数量、结案数量成绩摆在那里,这是有目共睹的。

当然,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对这些数据可能难以有太具体的感知。比如,《报告》当中提到的结案标的额4.98万亿元。4.98万亿元是什么概念?要知道,2016年全国财政收入大约在16万亿元左右,2016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GDP是74万亿多元,那么4.98万亿元就相当于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30%多,占到了GDP总额的6.7%左右,这说明法院的工作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关联越来越紧密,法院在保障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纠纷的化解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当然,可能有人觉得只占GDP的6.7%似乎也不是很高,但是要知道,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这仅仅是由全国11万入额法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创造的,这样的成绩非常难得。可以说,《报告》的可靠数据提高了法院在公众当中的份量。

(四)观念上具有改革的主动性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先汇报了全国法院系统在2016年推进的十大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十个内容。

第一,完成巡回法庭总体布局,进一步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新设4个巡回法庭,并于2016年底正式办公。当然,加上以前已经设立的两个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布局应该说是初步完成。

第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解决了立案难问题。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简化立案程序。为什么2016年案件受理数量呈爆发式增长?显然和一些改革是紧密相关的,比如,简化立案登记程序,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那么当然,法院的立案数量就快速增长。

第三,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第四,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第五,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彰显我们普遍认可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比如,法庭强调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

第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这个改革其实又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相似。立案登记改革简化了,案件数量就会大幅增长,如果不能提高审判效率,在法院人员结构没有本质性变化的情况下,虽然案件都被受理了,但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所以,必须要有这样一种系统性的思维,既让人民群众案件的受理不再难,同时,必须提高司法裁判效率。怎么提高?就是进行分流,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采用北京海淀法院探索的速裁模式,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前提下,同时提高司法效率。

第七,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司法民主。

第八,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加强庭审公开,在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

第九,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

第十,推进执行改革。2016年,执行难的问题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总的来说,这十项改革是十个大的类别。法院在2016年推行的改革措施还有更多,如此高密度的改革,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而许多改革措施的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改革措施意味着法院在给自己加压,法院在以“看得见”的方式彰显自己的改革决心和意志。虽然在改革过程中,有些问题、有些难题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破解,但是得承认,法院在改革的问题上是积极、主动的,是有所作为的。

讲到改革,我们还会注意到,2017年的《报告》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报告》中提到了大量地方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成功探索。比如,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等法院在景区设立审判点,就地化解旅游纠纷;陕西咸阳、宁夏吴忠等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新疆及兵团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等法院推广“车载法庭”,安徽、重庆、陕西等法院推广“背包法庭”,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这些探索都是有意义的。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鼓励地方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加以推广。这是中国改革取得成果的一个密码。我想法院这样的探索也是非常有价值的,积极地鲜明地去呈现这些地方探索的特点,并加以肯定,也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一个亮点。

(五)形式上具有足够的创新性

创新首先体现在主报告中,《报告》首页右上角放置了二维码,方便代表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专门将H5做成“无声版”,并在《报告》中注明。当然,对于我个人来讲,2017年的《报告》更值得关注的是《报告》的附件,这些附件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是对主报告的动态延伸,我觉得《报告》充分运用了新媒体手段,体现了良好的“互联网+”思维。将《报告》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进行结合,让《报告》可以更加简洁鲜明,以更加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在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公众面前。

当然,这样的创新不是为新而新,这样创新的方式具有切实的意义和价值。它的价值在于哪里?首先,立体化图表化的展现方式可以让代表和委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立体地直观地感知法院的工作,而不仅仅是依靠抽象的文字。比如,附件当中有一个5分钟的有声版,内容就做到了高度的精炼浓缩,堪称一个制作“范本”。附件当中引用大量的数据,用结构图、柱状图的方式成功地将主报告中的那些缺乏直接感知的数据表现出来,不仅仅表现了法院工作的量级,更重要的是这种展现方式让我们更注重和过去的比较。通过比较,让大家感知到法院工作不断向好的一种态势。一般来说,大家对于文字的表述、感知是相对模糊的,而对于数据比对、图式的感知是更加清晰明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敢于用柱状图、数据图、对比图来表现自己在2016年的工作成就,本身也是法院对自己工作自信的一种表现。

如果说这种方式直接地迅速地让那些有投票权的代表们获得了一个清晰的感知,我觉得这样创新的意义还不充分,它的意义显然不仅仅是面对两会的代表委员,还缩短了人民与法院工作的距离。周强院长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人民群众要想有更多获得感,首先就要缩短法院和人民的“距离感”。这些附件让《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能够“动起来”“有声音”,尤其是通过附件中的数十个鲜活的典型案例去传播法治中国的声音、讲述法治中国的故事。同时,这也是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而这样的生动性也让公众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了比较直观、比较生动的感知。我认为,这样的创新是非常有意义的,也是这次报告的一大亮点。

以上五个方面是我作为一个阅读者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总体观感,也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做得非常突出的地方。这五个方面更多的是一种观感,而在观感的背后,还沉淀着更加核心的东西,也就是《报告》的核心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认为,整个报告就是围绕着这样一个核心关怀来书写的。

责任编辑:张凌洁校对:田甜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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