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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泉红:国企“混改”激发创新活力 ——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11)

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有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怎样完善它的治理结构。要推动绝大多数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其母公司层面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非常关键的,也是增强企业的市场活力、完善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的重要方面。

同时,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尤其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还要尽量建立强制性的小股东累计投票权制度,使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小股东有充分的利益诉求和顺畅可靠的表达渠道。比如涉及到重大资产处置或者重大举措的时候,小股东可以通过累计投票权制度表达诉求,当投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时候,就能阻止不利于他的决策的推行。如果能达到一致行动的目标的话,累计投票权制度对他们来说就非常有意义了。

另外,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少数行业,我们还应该有底线。特别是在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司中,国有股权可实行具有否决权的“金股”制度,以维护国家和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比如涉及国家安全、员工就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就可以凭借“金股”制度来进行干预。

在治理结构方面,还应该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各个“混改”的参与方都是凭借资本投入的多少有不同的参与度。董事会主要是履行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他决策重大的事项,向经理层授权,在一定范围内,选聘、评价和激励经理层,监督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现在,在企业的高管层面,我们推行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主要是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拟定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方案,执行董事会决策,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一定要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才能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改制后运行得更加顺畅,才能使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效率也更高。

责任编辑:报告部校对:报告部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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