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一)着力固本培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围绕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争做合格党员”、“示范引领”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注重从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传统家规家训中汲取养分,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的思想根源,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人人尊崇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全年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听取一次廉政专题讲座。结合重点节日及时进行警示提醒,保持警钟长鸣。
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支队)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领导干部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干部任职和新进人员谈话要明确提出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各层面谈话都要认真准备,做好记录。
(二)着力以上率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商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局党组每季度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全年召集分管科室研究并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2次以上。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支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科室、执法支队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业务工作,干净干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责任领导:县处级领导干部,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要亲自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廉政、抓管理必须抓纪律、带队伍必须严作风。要及时掌握分管科室(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每个月检查一次分管部门落实党章党规和规章制度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科室(支队)负责人也要坚持以上率下,把纪律放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注重从小节、小事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领导:县处级领导干部,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纳入述责述廉内容,要对照记实内容,对日常开展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认真记录记载,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情况要纳入年度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责任领导:县处级领导干部,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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