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江荣获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李银江荣获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摘要:“3·5”学雷锋日前夕,我市李银江同志被中宣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3·5”学雷锋日前夕,我市李银江同志被中宣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盱眙县桂五镇民政办主任兼敬老院院长李银江,扎根丘陵山区最基层工作近40年,四次担任贫困村村干部,带领广大干群脱贫致富;坚守工作岗位不忘初心,长期站在服务群众最前沿,为群众呕心沥血、排忧解难;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儿为子女,甘当105位五保老人的大孝子,先后收养20多名孤儿,始终如一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曾先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江苏时代楷模”等荣誉。

自中宣部2015年启动“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命名活动以来,我市连续3年获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或“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全国仅有两个地级市连续获此殊荣。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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