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明党内监督的实现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的党内外环境,党内监督工作始终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明确了党内监督的实现途径,从方法上解决了如何监督的问题。
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得不到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就只能流于形式。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只有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广大党员才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度和体制优势。
强化巡视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把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摆在重要位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实现巡视全覆盖,有力推动了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利器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升华,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不良风气得到切实纠正,党内生活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
完善监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制度,又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几年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出台,把完善监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内监督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党内监督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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