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制度建设问题
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自身活力,是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但以往的失误教训很沉重。习近平在这方面有一系列论断和决策,保证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原则落到企业制度这个微观基础上。
(1)“制度自信”论。这是个大原则。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个讲了20多年的老话题。以往改革中,一个普遍性的教训,就是照搬西方公司制那一套,不讲中国特色,不讲社会主义原则。这些年暴露出的国企高管腐败、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食洋不化、机制脱节的后遗症。习近平2014年底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分析国企存在的问题时,严肃指出:特别是有的国企内部管理混乱,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企资产现象大量发生,从近期揭露出来的一些国企中发生的腐败案件看,问题触目惊心!有的案件涉及的金额不是几十万、几百万。而是几千万、几个亿、十几个亿!有的人很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一套,侵吞国企资产就如探囊取物,太方便了,如入无人之境。由此可见,从西方照搬的那套服从私人资本利益及其代理人意志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可能自动适应公有财产维护、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相反,一旦与官僚利益集团、私有资本利益集团相结合,极易变成一种“公权私用”的制度工具,为财产的“化公为私”提供便捷之径。如果此轮改革继续削足适履、自废武功,只会重蹈覆辙,使问题愈加严重。习近平在重要关头把握要津,2015年在吉林考察时明确指出:“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21]。这就意味着要把“制度自信”落实到企业制度这个微观基础上,走切合中国实际的路子,绝不能照搬西方模式。2016年10月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概念[22],这是对改革以来被人们顶礼膜拜的那套西方现代企业制度模式的一个重大突破,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2)“党组织核心”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不变灵魂,也是中国国有经济立于不败之地的成功之源和最大优势。改革以来,在一些企业现实管理中,党委集体领导制度被严重削弱,甚至名存实亡。习近平拨乱反正,一再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23]2014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2015年6月,他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上首先通过的就是《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两个同步”(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四个对接”(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部署,“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24]。后来中央《指导意见》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写进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25]。特别是2016年10月,习近平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加强新形势下国企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其新的理论贡献,可概括为六个定位[26]。一是根本性质定位。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可想而知,在一个被外资私资控制的企业,是无法实现党的领导和建设的,所以这一条,实际是给国企定性,是不允许国企改革改变国有性质、走私有化道路的根本制度保证。二是核心作用定位。提法上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不仅讲是“政治核心”,而且明确讲是“领导核心”。提出“总的要求”是针对改革以来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三个有利于”落到实处;坚持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不能变,打造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目的是为“做强做优做大”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制度特色定位。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理论前提是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四是领导职能定位。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此,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五是组织基础定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提出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三会一课”突出党性锻炼;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等。六是责任落实定位。明确各级党委要抓好国企党建,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企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企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可以说,在加强国企改革中党的领导和建设问题上,习近平是我们党的第一人,其理论贡献可载史册;更重要的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握了核心、根基和灵魂,占领了超越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制高点。
(3)“内生动力”论。这是国企如何通过完善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进一步解决好适应市场竞争的问题。习近平2014年两会期间在上海代表团讲国企要“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27],就是指这一点。2016年两会期间他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进一步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发展,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支持、扶持、杠杆作用,但没有现存的‘金娃娃’摆在那里。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要‘借东风’,激发内生动力,在竞争中增强实力。”[28]这个“内生动力”是个系统的体制机制概念。联系他2015年7月考察东北老工业基地时的讲话,可以看出,从大的方面说,是“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29]从具体细微处讲,是一套竞争性的经营管理机制,其中“创新是企业的动力之源,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必须抓好创新、质量、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30]。2016年7月,他再次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31]
(4)国资监管论。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习近平特别关注的重点。“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既是以往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也是检验这轮改革成败的一个基本标尺。为此,习近平2015年1月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32]6月,他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33],作出具体部署,健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个包括企业党委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全民“出资人”监督审计、党的纪检部门巡视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媒体等的社会监督在内的国企法人治理监督机制。与此相关的是,根据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要求,中央《指导意见》将此确定为改革主要目标,明确了四条: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34]类似的话,习近平在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说了一遍。但有些舆论把这一条引伸为今后国家就只管资本不管国企了,还说这是本轮改革最具实质意义的关键点,这并不符合习近平的观点。习近平讲国资监管,首先是从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讲起,然后讲到完善整个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不是说今后国家只管资本、不管企业,相反加强企业监管是基础。习近平强调要抓好国企,抓好实体经济,怎么能不管企业呢?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来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绝对分开。政府国资监管机构转变职能,以管资本为主,应该是为了从价值形态更加集中有效地加强对国有企业整体结构、经营发展方向和效益的调节、监督和管控。至于对国企本身,还是要按照习近平的要求,完善纵向多层次分级管理和横向各方面包括党委、纪委、职工、社会监督在内的一整套企业监督机制。如果不管企业,还抓党的领导干什么?说到底,是要把国企管得更好、更科学,而不是撒手不管。
(5)职工主体论。习近平对国企中工人阶级的重视,是与他对整个国家改革坚持“人民中心”“人民主体”的思想相吻合的。他在2015年五一讲话中明确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更加有效地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5]在7月吉林调研中,他特别强调:在国企改革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6]。在2016年10月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他又进一步明确:“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37]这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可或缺的一个鲜明特色,也是党的领导在企业实现的必然要求,因为群众路线是党领导工作的基本路线。
(6)国企领导论。习近平针对改革以来国企领导人员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出现的突出问题,作过一系列论述和指示,一再强调国企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38]。特别是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的要求[39]。一是职责定位。指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这个定位非常关键,破除了多年来的企业干部特殊论,好像党规党纪管不着了。强调国企领导人员的党的干部属性,谁也不是特殊党员;同时又强调肩负经济领域治国理政的重大责任,必须不辱使命。二是素质要求。提出国企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国企领导“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如果一遇困境,就想把企业卖掉,这样的国企领导肯定是不合格的!三是选人用人原则。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把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坚持党管干部,就不能搞企业领导个人管干部。四是教育管理要求。强调“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要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对国企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大力宣传优秀国企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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