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与胡适的讨论中,李大钊特别意识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特殊重要性。他鲜明地提出:“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面。例如民主主义的理想,不论在那一国,大致都很相同。把这个理想适用到实际的政治上去,那就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有些不同。社会主义,亦复如是。他那互助友谊的精神,不论是科学派、空想派,都拿他来做基础。把这个精神适用到实际的方法上去,又都不同。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样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
我们注意到,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李大钊也明确谈到理论与现实(实在环境)的关系,甚至对马克思有所批评。“一个学说的成立,与其时代环境,有莫大的关系。”要知道,正是有了特定的环境,“才造成了马氏的唯物史观。有了这种经济现象,才反映以成马氏的学说主义。而马氏自己却忘了此点。平心而论马氏的学说主义,实在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在马氏时代,实在是一个最大的发见。我们现在固然不可拿这一个时代一种环境造成的学说,去解释一切历史,或者就那样整个拿来,应用于我们生存的社会,也却不可抹煞他那时代的价值,和那特别的发见”。
在我看来,《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它以“唯物史观”为基点,着力论证这一史观在整个马克思学说中的重要价值,并围绕它来展开对其他学说的分析,认定它“在人类思想有效果的概念中,占优尚的位置”。所以我们看到,李大钊用了一半的篇幅来解析“唯物史观”便不足为怪了。
李大钊认为,要使人们真正认识“唯物史观”的价值绝非易事。因为马克思并没有专门阐述“唯物史观”的著作,有关论述都是散见于他的不同著述当中,这就给一般读者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和障碍。有鉴于此,李大钊一方面提醒人们要多加留意马氏所持的“独特的唯物史观”;另一方面,他着手以日本的河上肇博士的翻译为蓝本(明确标明“译语从河上肇博士”),专门归纳出马克思之“历史观纲要”。这个纲要的元素来自《资本论》《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经济学批评》(序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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