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必须深化改革、推进“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担好这个“专责”,就要以“监督”作为首要任务,把“执纪”作为履职手段,用“问责”保证工作成效。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正风反腐中心任务,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改革创新,在转作风中修身正己。围绕深化“三转”,加强调研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扩大监督范围,选优配强派驻干部,派驻机构担当精神不断增强,监督效果明显提升。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回归本职,突出主业,履行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发挥好“探头”作用,真正把监督责任承担起来、落实下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民心始终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我们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丰富宣传载体,打造宣传品牌,及时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制度机制,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植根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五是必须把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地位越凸显,越要严抓严管,形成自觉。只有从严管好自己,干事才有底气,履职才有自信。党中央始终要求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坚决防止“灯下黑”,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也多次强调要“突出解决纪委自身监督方面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满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是我们的政治责任。我们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提出“六个不准”和“四个严格”纪律要求,制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取得了明显成效。信任就是考验。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层层落实责任,构建日臻完善的监督和制衡体系,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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