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要保持政治定力,高举反腐利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突出执纪审查重点,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谋取私利,干部选任违规提拔、带病提拔,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不公甚至司法腐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内外勾结、吃里扒外、中饱私囊等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推进“天网2017”行动,注重发挥自治区追逃追赃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建立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日常、抓平常,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肃查处。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协作区制度,继续开展互查互评工作。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排查处置举报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
做好审理工作,把握好执纪审查证据标准、性质认定、行为分类和纪法衔接等问题,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回违纪干部原任职单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党纪党规、警示教育课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纪委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县(区)要紧紧围绕发改、民政、财政、水利、农牧、林业、扶贫、社保等领域,确定1-2个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及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对问题线索要定期汇总、梳理排查、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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