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制度,标本兼治扎紧笼子
去年上半年,深圳完成对罗湖、坪山、龙华3个区和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的首轮巡察,梳理问题线索95条,提出整改建议57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在此基础上,去年11月中旬再次启动新一轮巡察,5个市委巡察组进驻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医管中心、深圳水务集团党组(党委)等6个单位。
随着巡察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党内监督实现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也越发严格。一年多来,深圳陆续完善和实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联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等各类监督机制。严格考评问责,开展市、区、街道三级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多个党委(党组)班子、领导干部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制度的笼子在进一步扎紧。正在研究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从法律层面为反腐败工作提供助力;《关于严格规范市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意见》,以领导干部的管辖区域和业务范围为坐标划定禁区;完善纪律审查“双报告”制度,推进前海廉洁示范区建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新探索。各种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成为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一条条警戒线。
以案为戒,标本兼治,深圳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一年来,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取消转移下放行政职权;改革水务管理体制,构建“四纵四横”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药品、医疗耗材和器械供应链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模式;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强化对国企资产交易流转的综合监管……随着时间推移,改革的效果正在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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