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之路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继续拓展和走好适合中国国情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总结。我们党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理念。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任务;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系统阐述;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发展理念,把协调发展放在我国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经验。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内容是一条基本路线、一个总布局、一个总任务。一条基本路线,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离开、更不能干扰这个中心。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一个总布局,就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在这个总布局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总任务,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本路线、总布局、总任务,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道路。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引领。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不仅要求物质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而且要求精神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必须更加坚定、更加自信、更加自觉地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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