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纪委日前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反馈会。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二巡察组组长王吉祥在会上向市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组反馈了在巡察中发现的四大类8个具体问题。“我们将逐条建立整改台账,一一抓好落实。同时在下一步工作中举一反三,抓紧完善制度。”驻市建委纪检组组长当即表态。
去年9月下旬起,成都市纪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驻市建委纪检组、驻市交通委纪检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驻市规划局纪检组等6家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
巡察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巡察这些纪检监察机构推动派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身履行监督责任、干部作风建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每到一地,巡察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受理举报、延伸巡察等,尤其是对近年来信访件办理和执纪审查案卷逐一查阅,查看是否认真落实信访件办理和执纪审查的相关制度规定,有没有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案化小、以案谋私等问题。”据成都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轮巡察先后累计进行个别谈话297人次,查阅有关资料857卷,深入19个基层单位延伸巡察,发现问题82个。
在对驻市建委纪检组巡察中,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刘通过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派驻纪检组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发出书面整改通知3次,但通报中皆没有明确具体单位及整改时限。在当晚例行汇总巡察情况时,她向组长汇报了这一问题。
“被巡察单位还存在执纪审查力度不够、‘三转’不够彻底、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够、个别信访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工作不愿下‘深水’、监督执纪怕逗硬等问题。”去年12月7日,成都市纪委第181次常委会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的报告。
“执纪者更要严格要求,监督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川红表示,巡察发现了我们内部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推动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促进了队伍建设,同时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下一步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工作方向,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内部巡察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据了解,目前,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经过梳理汇总后,已分层级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反馈。市纪委相关部门针对具体问题,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2个月内还将向市纪委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巡察绝不走过场。成都市纪委2016年不仅创新工作方式让巡察过程实打实,而且在巡察过后多次杀“回马枪”,在整改之后进行“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还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逐条整改落实、对账销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曝光,通过不定期抽查整改事项,避免“巡察一阵风、巡完就轻松”。
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创新举措,从2014年起,成都市纪委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明确了在5年内对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巡察一遍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市纪委已先后分7批次,对21个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9个市级部门派驻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69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35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