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一条寻找勇救落水儿童小英雄的帖子,刷爆了很多乐山井研人的朋友圈。原来,当天下午4时许,在井研县城茫溪河八贤桥附近,两位女孩将一名坠河小男孩救起后默默离开了。随后,被救男童母亲发朋友圈全城寻找“恩人”,当地网友接力转发找到了救人小英雄——井研中学高一女生朱丽妍、但余婷。(1月22日《成都商报》)
两名女孩冒着危险救人之后默默离开,“做了好事不留名”的行为值得点赞,不过,被救男童的母亲也没有放弃寻救恩人,利用现代网络工具找到了救人者,从而上演了一段“知恩图报”的佳话。在传统的道德倡导中,追求“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讲求“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同时,也要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此正能量才有可能被传递、感染和弘扬。有付出,有回报,才能形成双向互动;有施恩,有报恩,才能彼此激发,“刷屏寻恩人”是满满的感恩回馈,也是呵护道德、弘扬爱心的基本要求。
利人的目的,终归是为了利己;付出的目的,也是为了有所收获。大道至简,道德领域同样遵循着这样的规律。一个人若是只有付出而无以获得回报,甚至是伤害,则会对基本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怀疑,并从利己的利益取向去改变自己的行为。传统道德的异化,功利而精致的利己主义横行,跟付出的道德义务强调得多,对必须回馈的道德责任强调得少,缺乏对爱心、慈善和公益的保护与回馈,才是造成“好人越来越少”的主要原因。
以倒地讹诈为例,其带来的伤害在于破坏了“善念的源头”,让人惧于风险与后果而不敢“行之于前”,本应是“举手之劳”的向前,却变成了“围而不动”的旁观,或者“孰视无睹”的逃避。皆在于,于个人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所带来的破坏性,未能像“刷屏寻恩人”那样固守着基本的底线,具有“不寻找恩人心不安”的坚守。当然,对于整个社会体系而言,无论是民间还是政府,尚未建立一套成熟而有效的体系,在惩戒讹人者的同时,去最大化保护施恩者。
2012年7月,湖南娄底舍命救人青年邓锦杰在湖南娄底市区孙水河,在勇救4名溺水人员后,舍命救人英雄邓锦杰去世。被救的4人却不见踪迹。此后,有网友说,这4人被救起来就想离开,有围观群众拦住他们,说救你们的还没上岸,他们说:“关我屁事!”然后就走了。此消息立即传遍全国,引来网友讨伐。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被救后一言不发就走人”的新闻,也每每令人感慨不已,甚至还出现“救人者跳下河救人,上岸后发现衣物不见”的极端案例,虽然“下次还救人“成为救人者的道德自觉,不过若不能对”让英雄流泪“的伤害行为,给予道德谴责与事后补救,那么道德表达的动力就会趋弱,实现的渠道也会变窄。
在道德领域,尤其需要换位思考,自己需要的东西,别人也注定需要,自己不能容忍的行为,别人也无法容忍。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低,不但未能善加对待,反倒是采取反向而行的伤害与破坏,那么危及的必然是道德的基础,并最终陷入彼此互害和人人自危的境地。道德的底线恪守在于,你可以不施恩于人,但务必做到受到恩惠之后,懂得去报答与回馈,让别人的施恩获得价值上的肯定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此道德的互动之河才不会阻塞而干涸。“刷屏寻恩人”的倡导在此于,传递的价值在于此,并成为整个社会都应有的基本遵循。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