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第一、第二年的时候,才重新找回了阅读和写作的兴趣。”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后,奥巴马完全沉浸在密集的阅读之中。“那时候我是一个封闭的状态,我只有一个餐盘、一条毛巾、从旧货店买衣服。我处于很紧张的状态,缺乏幽默感。但是文字的力量引导我去思考你是谁、你在想什么、你相信什么,这些很重要,帮助你去理解你生命每一分钟发生的事情。”
非裔美国文学、历史、哲学以及激进主义……这些是奥巴马最爱读的门类。
“到我大学毕业时,我就知道自己想参与公共事业,想成为一个社区工作者、一个组织者。同时我还有继续写作的想法,这对我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部分。”奥巴马说自己每天工作完回家,都会写日记、或者写一两个短篇小说。“我在社区工作时,雇佣我的人告诉我:‘如果你学会了倾听别人,并且在别人的故事中发现那些神圣的、闪光的部分,你就有能力建立一段持久的关系。’”
奥巴马年轻时创作的短篇小说,大部分与老年人有关。“主要原因是我在社区工作时,同伴们都比我年长,他们大概是55-60岁的样子,他们竭尽全力想爬进美国的中产阶层,但非常勉强。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曾投入了希望和梦想的社区走向衰败——钢铁工厂关闭、其他种族后来居上,产生了失落、失望感。我写了不少这种类型的短篇小说。”
“我现在回想下当时的兴趣所在,并不大像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那种,而是更倾向于悲伤和反思的。如果有时间,我想即使是在总统职位上还是会写作,当然确实没有时间了。不过有时候会写日记。我在总统任期期间最主要的写作任务就是演讲稿,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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