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核心提示: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正确处理好个人分工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做到正职不主观、不专权,分管不越位、不缺位。积极多为党员干部创造更多学习机会,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学习平台,促进干部提高服务全局、服务发展、解决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从深层次分析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锻炼不够纯粹。乘势而上的意识有所缺乏,创新突破的锐气有所弱化,“是红旗就扛、是第一就争”的精气神不如从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还不够到位,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少、抓得松,谈心交流做得不够,相互鼓励的多,主动交心的少。

二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上,把握的不够好,有时片面认为履职尽责就是做好分管范围的工作,没有自觉地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虽然都想着多为群众办事,心比心和换位思考做得不够多,由此造成深入程度不够,方法方式单一。

三是遵规守纪不够严格。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少,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党内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科学的考核和严格的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具体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不多,导致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强,造成该执行的纪律还不够有力、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够果断。

四、整改措施

下一步,将着力解决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和执纪问责,以优良党风促政风、转作风。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增强党性锻炼,落实政治责任。一是增强政治定力。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主动自觉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系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化报人,勇挑改革重担,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服务创新改革,自觉抓好质量提升,从严落实安全监管,全面夯实能力支撑,精准服务贫困人口。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转变思维,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亲历亲为,把实现和可能统筹考虑,做到上下结合、左右兼顾、纵横贯通。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完善局党支部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以领导带头学,促进干部广泛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扶贫工作业务和政策法规等相关专业指示,做到学习有记录、有讨论、有体会。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在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三是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人事调整、资金支出等重大问题,坚决提交局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实事求是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相互沟通中化解分歧、凝聚共识,不断提高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之间每年至少进行2次以上谈心交流处人者,增加了解、增强信任、增进团结。

(二)强化党建带动,凝聚干事合力。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履职。在履职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加强对工作面对面指导,经常做好与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研究分析工作、提升协调力度,及时破解难题、高效推进落实。二是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正确处理好个人分工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做到正职不主观、不专权,分管不越位、不缺位。积极多为党员干部创造更多学习机会,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学习平台,促进干部提高服务全局、服务发展、解决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加强脱贫攻坚建设,切实提高xx库扶贫影响力。三是提升党员服务本领。局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分别与一个贫困户开展结对挂钩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干群关系。一是践行为民宗旨。坚持把“四下乡”作为联系服务贫困群众的长效机制来落实,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牧户,把精准扶贫有关政策法规送入乡镇、把贫困群众意见建议带回机关、把贫困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回应贫困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不断在提高“四下乡”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局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和督查制度,统筹规划年度调研重点课题,促进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开展调研,通过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上更加主动、更加深入、更加务实。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充分发挥扶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扶贫准度提升,进一步加大我县精准扶贫力度。三是注重问题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什么改什么,发现什么纠正什么。针对广大干群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条例》《准则》、践行“四个合格”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从实际出发进行细化量化,然后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加以实施,把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对于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办,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限期办,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党纪意识,坚守清正廉洁。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担负起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不廉洁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牢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坚决执行新修订的“三条例、两准则”,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反思整改、筑牢底线。时刻进行自我“身份”提醒,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树立“阳光交往”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条例》学习,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内容与方式方法,做到大胆监督、善于监督、支持监督,从而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问题。用好党内监督这个“法宝”,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立体式监督网格,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正风肃纪工作,把权力关进笼子。同时,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确保干部队伍安全。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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