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2016年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首次召开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同时指导省属企业党委书记组织好所属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向集团公司党委述职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中心组经常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进一步推动“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在机关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开展“五大发展见行动”专题讨论,督促指导省属企业相继举办辅导班、专题培训班。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先后对2008年以来转进和转出的5700余名党员进行清理排查。认真开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认真做好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顺利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四是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加强对企业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与指导,支持纪检组严格执纪问责。
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从严履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基础。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建的指导,推动企业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组织调整。二是坚持从严治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一步理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组织省属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强化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察“回头看”和新一轮巡察省属企业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发挥党组织、董事会两大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严肃企业党委政治生活,完善班子内部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党建工作考评。探索党建考评与薪酬、评优、任用、调整相挂钩的新渠道,完善党建工作“指标——责任——跟踪——评价——激励”管理体系。
二十、
2016年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委及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工委直接联系服务60个党组织,委员包保联系指导。召开年度扩大会议,制发工作要点,出台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等4个文件,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等4个会议。开展2015年度工作调研评估,层层签订2016年责任书,完善市县工委书记及成员单位“双述职”制度,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选育并重,打造过硬队伍。开展“双培三帮带”活动,新发展党员8114名,党员总数达27.3万名。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党组织书记与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比例达83.5%。各级举办培训班259期,培训3.5万人次。加强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促进发挥作用。举办出资人(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强化教育引导。三是突出重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开展推进“两个覆盖”专项行动,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98%、单独组建率36%,依法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64%。排查16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完成整顿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督促443个非公企业、64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四是完善活动载体,促进作用发挥。抓好“三有两评”落实,超过97%的党组织制定年度服务计划书,23.6万多名党员作出承诺,6.3万支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评选命名第四批50个省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全省总数已达3870个。深化“双比双争”活动,省级评选命名首批30个先进党组织,各地评选636个。五是强化基础保障,改善工作条件。推动16个市、105个县(市、区)全部成立非公工委及办事机构,推进各级开发区等设立综合党委。各级财政投入近5900万元,4.6万户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80%以上的党组织建成固定活动场所,建成标准化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457个。通过“五抓五送”活动补助党组织1.2万个。
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措施:一是坚持推进“两个覆盖”不放松。深入开展“双培三帮带”活动,巩固“两个覆盖”专项行动成果,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二是坚持建强“两支队伍”不动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第二批指导员任期考核,做好第三批指导员选派工作。三是坚持发挥“两个作用”不偏离。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双比双争”活动,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四是坚持完善制度规范不停步。制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体化、标准化。五是坚持强化基础保障不打折。加强各级非公工委自身建设,努力推进实体化运行。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和集聚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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