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监督?怎样对待监督?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正确面对的问题。
监督,是一种防范。对党员干部而言,通过对日常小节、遵规守纪、权力运行实施全时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由“好同志”变成“阶下囚”。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然而,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同志对监督的认识不到位,甚至“另眼看待”:把组织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把民主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尊重。直到犯了错误,受到处分才悔不当初。
一些党员干部堕入违法乱纪的深渊,大多与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懂得“监督是真正的爱护”有关。往往自我感觉良好,对自身的弊病浑然不知,亟须借助监督这面“明镜”看清自己、修正自我。而有的党员干部本质并不坏,偶然言行出现偏差,如果及时得到提醒,就不至于在弯路上越滑越远,回不了头、上不了岸。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肩负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工作落实的神圣职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示范导向作用。要以“求监督若渴”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养成在监督下干事、在监督下生活的习惯。
置身监督之中,难免会限制一些“自由”,受到一定约束,但可以减少失误,避免跌倒,防“病”上身,有利于健康成长、成就事业。
愿党员干部都能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监督是真正的爱护”,正确看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摘自《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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