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知,增强“两个责任”意识
“党员经济方面共同违纪行为有哪些处理规定?”“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2016 年6月16 日晚上七点半,怀化“两学一做”知识抢答赛决赛现场,参赛选手快速而准确地回答出一道道有关党规党章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内容的题目,赢得了现场观众热烈的掌声。
这是全市开展党纪条规系列学习活动的一个镜头。
2016 年,怀化市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年”活动,以专题党课、电视抢答赛、巡回宣讲等活动,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
“《准则》和《条例》是共产党员脚下的灯、路上的光,是共产党员头上的一把利剑,是共产党员心中的罗盘和旗帜,是共产党员心中永不消逝的电波。” 2016 年4 月27 日,怀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在怀化市委中心组(扩大)第一次集中学习上说,我们必须深学笃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施行后,我市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将其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一年来,市委中心组多次进行集中学习,主要领导带头推动“两项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全市325 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各自单位或分管部门上专题辅导课;组织巡回宣讲团,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宣讲68 场;印发《准则》《条例》合订本5 万余册,做到全市党员干部人手一册;编印下发解读文章汇编《学思践悟》3 万余册;在市广播电台《廉政播报》和怀化电视台《五溪廉话》栏目,设置《准则》《条例》学习专栏,进行专题解读,营造学《准则》、学《条例》的浓厚氛围。
真抓严管,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坚持铁面问责到底,对失职失责的人和事严肃问责、终身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既要真刀真枪执纪问责,又要练就“剑胆琴心”“用霹雳手段彰显菩萨心肠”,既惩前毖后,又治病救人。”2016 年8月9 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党课上强调。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针对市工程咨询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在2011 年至2015 年5 月期间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市纪委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原书记、原主任,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以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立案审查;在易某来等人骗取中央财政资金案件中,洪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没有认真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政局党组成员谢某履职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疏于管教、工作上把关不严,给国家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 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1—12 月,全市问责处理领导干部187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 人,其中党委(党组)书记22 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4人。通过追责促履责,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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