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喻云林
选人用人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选好人用好人,首要的问题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把选人用人导向树立好、坚持好,全面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选人用人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明确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这些标准要求相互联系、内在一致,统一于党的干部工作原则,是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是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方向。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好局面。要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有理想、有自信、有定力的干部,坚决不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立场摇摆、阳奉阴违的干部;大力选拔对群众有感情、为群众谋福祉的干部,坚决不用高高在上、对群众漠不关心,甚至与民争利的干部;大力选拔埋头苦干、不事张扬,会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干部,坚决不用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的干部;大力选拔敢于担当、锐意改革、迎难而上的干部,坚决不用明哲保身、挑肥拣瘦、拈轻怕重的干部;大力选拔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心干事、一身干净的干部,坚决不用贪图享乐、以权谋私、会跑会要的干部,为好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时期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存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下更大的决心、想更多的办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和考察识别干部的责任,落实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研究制定规范性的动议提名办法,提高干部动议质量,严把干部选拔动议关。改进民主推荐制度,合理确定推荐范围,注重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相关性。加强平时考察和日常了解,健全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的制度,综合运用巡视、检查、审计、评议等手段,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准确反映干部德才素质。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强化对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考核评价,客观评价干部政绩。
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核心理念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公道对待干部,就要把干部作为党执政兴国最可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对那些作风正派、锐意创新、勇于干事的干部,要敢于为他们说公道话。公平评价干部,就要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既注重一贯表现又注重关键时刻表现,既广泛征求意见又注重听取少数知情人意见,既看优点又看缺点,分清主流与支流,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评价。公正使用干部,就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出于公心,广开视野和渠道选贤任能,坚持老中青相结合配备,使各类干部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各级班子功能完善、活力迸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合理划定容错界限,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努力营造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和浓厚氛围,更好激励干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
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
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所长兼党建研究杂志社主编 刘忠群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注重党的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优良传统和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法宝。当前,党的组织生活仍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和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等问题,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健康,影响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定要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
必须坚持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用好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要从党的组织生活具体制度抓起,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机制建设,增强执行力,在党内真正做到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作为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新形势下必须充实内容、创新形式、细化规定,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切实增强实效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增强党员党性特别是政治上的坚定性作为评议重点,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不断改进和提高,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督查和处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从强化责任落实严起。要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必须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出于公心,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事实说话,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要坚持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开诚布公,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清洁剂,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于党的组织生活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切实解决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等问题,恢复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本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党性觉悟和担当精神,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坚决反对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新的形势下,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要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突出时代特点,找准开展组织活动的着力点,创新符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的活动形式,通过创新主题党日活动,采取戴党徽、亮身份等方式,运用微信、微博等信息化手段,为党的组织生活注入活力。要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在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和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既要突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严格管理和监督,也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关爱服务功能,体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把广大党员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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