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谋划,科学安排部署,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整合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要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合工作。各级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精心谋划、积极协调、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整合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作为整合工作重要责任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配合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相关职能、编制、人员、资产、基金、信息等的移交工作。各级宣传、发改、编制、财政、民政、审计、教育、保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这次整合工作涉及人社和卫生计生两个部门编制、人员、资产等移交,情况较复杂,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各地要及时解决,避免问题发生。
二要把握重点环节,确保如期完成。各地要在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职能、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归口整合工作。2017年3月底前各地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整合的过渡期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先实行“双轨制”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原制度规定就医购药、按原支付渠道进行报销,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不受影响。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制定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三要强化底线思维,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针对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整合过程中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基金数据信息档案完整安全准确,群众参保缴费就医结算不受影响,平稳实现制度转轨与政策过渡。对整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暂行冻结,除正常基金支付和办公支出外,不得借移交之机私分、瞒报和转移财产,不得突击支付基金和突击花钱,不得再另行出台与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相关政策。监察部门要对制度整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规范整合程序,严明工作纪律。
四要注重引导舆论,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媒体,广泛宣传制度整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充分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及时掌握制度整合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对进度较慢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顺利推进。要制定考核评估办法,从完善制度、提升效能、优化服务等方面,对整合绩效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有关问题偏差进行纠正调整。
同志们,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